2009年第三届北京市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规程
比赛规程及报名表下载.doc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北京市跆拳道协会
三、协办单位: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赞助、支持工作的各个单位)
中国跆拳道网络联盟
四、比赛时间:2009年10月24日25日(初定)
五、比赛地点:
北京市丰台体育中心羽毛球馆(初定)
六、比赛项目及分组:
(一)比赛项目
1、竞技个人赛 2、品势个人赛
3、品势集体赛 4、跆拳道操
(二)比赛分组
1、普通组:北京市各区普通中小学校、少年宫、文化馆、儿童活动中心。
2、专业组:北京市各区体校、武校、三集中训练学校。
3、俱乐部组:北京市跆拳道协会所属会员单位(跆拳道馆、跆拳道俱乐部)。
(三)比赛年龄及组别(普通组、专业组竞赛项目相同)
设:1、高中男/女组 2、初中男/女组
3、小学男/女甲组 4、小学男/女乙组 5、小学男/女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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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男/女组: |
1991年9月1日至1994年8月30日间出生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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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中男/女组: |
1994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0日间出生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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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学男/女甲组(小学五、六年级) |
1997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0日间出生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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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学男/女乙组(小学三、四年级) |
1999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0日间出生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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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学男/女丙组(小学一、二年级) |
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0日间出生的学生 |
(四)竞技个人赛 (普通学校组、专业组、俱乐部组竞赛级别竞赛内容相同)
1、高中组:男子:50kg 55kg 60kg 65kg 70kg 75kg 80kg +80kg
女子:45kg 50kg 55kg 60kg 65kg 70kg 75kg +75KG
2、初中组:男子:40kg 44kg 48kg 52kg 56kg 60kg 64kg +64kg
女子:34kg 38kg 42kg 46kg 50kg 54kg 58kg +58kg
3、小学甲组:男子:33kg 36kg 39kg 42kg 45kg 48kg 51kg +51kg
女子:30kg 33kg 36kg 39kg 42kg 45kg 48kg +48kg
4、小学乙组:男子:30kg 33kg 36kg 39kg 42kg 45kg 48kg +48kg
女子:27kg 30kg 33kg 36kg 39kg 42kg 45kg +45kg
5、小学丙组:不设竞技个人赛。
(五)品势个人赛(普通学校组、专业组、俱乐部组竞赛级别竞赛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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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初赛(抽签淘汰赛) |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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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男/女组 |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
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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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男/女组 |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
太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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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男/女甲组 |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
太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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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男/女乙组 |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
太极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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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男/女丙组 |
太极一章、太极二章 |
太极三章 |
(六)品势集体赛(比赛人数为3-5人)
比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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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
初赛(抽签淘汰赛) |
决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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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组 |
太极七章、太极八章 |
高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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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组 |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
太极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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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甲组 |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
太极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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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乙组 |
太极三章、太极四章 |
太极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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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丙组 |
太极一章、太极二章 |
太极三章 |
(七)跆拳道操
1、团体比赛不分组别,可男女混合组队;
2、每队人数不得多于10人,不少于3人;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超时10秒开始扣分;
4、报到时提交表演音乐盘,并自留备份盘;
5、有外文演唱部分的歌词须提交歌词大意;
6、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7、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也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单项裁判负责人同意;
8、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题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七、参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资格:在北京市中、小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的中小学生。
2、以中小学校、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一个运动员可兼报竞技、品势个人及集体品势比赛,如比赛时间上出现冲突,需自行解决。
3、参加“竞技个人赛”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方有资格提交体育特长生申请。
4、报名的时候必须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籍卡原件。学生如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需提前2个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5、每单位个人竞技项目每公斤级限报2人。
八、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新审定的《跆拳道竞技和品势竞赛规则》。
2、品势个人比赛先采用单败淘汰赛每组取出前八名进入名次赛,再采用裁判当场评分的方法,按得分排出名次,若某组别人数不足8人时,则直接进入名次赛。
3、品势集体比赛、跆拳道操比赛采用裁判当场评议的方法。
4、称量体重及抽签:运动员于赛前一周内进行抽签和称重(称重地点与抽签时间待定)。
5、竞技个人比赛预赛每场均为两局,每局1分30秒,局间休息30秒;决赛每场2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运动员自备道服及个人护具(护腿、护臂、护裆、手套、护齿),头盔、护身由大会统一提供。禁止佩带任何饰物上场比赛。竞技比赛若各组各级别报名参赛人数不足4人时,将不进行比赛,或做适当调整。
6、 个人(竞技、品势)比赛成绩纳入各组团体总分(男,女合计)。
7、召开赛前领队会(竞技、品势个人赛的抽签和布置有关事宜,品势个人比赛的抽签提前完成),各参赛队的领队或代表必须准时参加。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单项比赛(竞技、品势)录取前8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2、集体项目比赛前3名颁发奖杯和证书,第4- 6名颁发集体证书;
3、跆拳道操比赛设:一、二、三等奖,最佳表演奖。
4、团体总分:录取各组团体总分前6名,并颁发奖杯和证书,积分办法如下;
(1)、集体项目比赛,前6名积分依次为14、12、10、8、6、4;
(2)、个人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10、8、6、5、4、3、2、1;
(3)、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跆拳道操不计总分)。
(4)、若总分相等,则按在个人比赛中,获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多少,多者列前。
5、设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
6、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奖。
十、运动员资格审查处理及报名事宜
1、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队医1人。运动员不得越级越组参赛, 每单位个人竞技项目每公斤级限报2人。
2、相关报名表、安全协议书、保险申请表到中国跆拳道网络联盟(www.chinatkd.com)下载;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E-mail至tkdwz@sina.com ,标题请著名单位及“跆拳道比赛报名”字样。
3、报名时需认真详细填写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份(不接受手写报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医务章,若因为填写报名表疏漏而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
4、参赛运动员须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领队及教练交近期免冠1寸照1张。
5、报名时查验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学籍卡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学籍卡复印件存档备查。
6、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由监护人在安全协议上签字,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保险申请表需详细认真填写,所有报名手续不全者,一律不能参加比赛。
7、如发现冒名顶替、以大代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所有成绩,情节严重者取消全队成绩,追回奖品。罚金3000元至5000元,并在教委网站网上公示弄虚作假单位名称。
8、如对比赛结果有疑义,须以书面形式,在赛后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投诉,并交投诉费1000元。
9、报名时间:2009年9月14日至18日,21日至25日
每天上午10:00-下午5:00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7号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丽泽中学内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办公室
负责人: 王卓
联系电话:13699206115
办公室电话:010-63832156
十一、经费
1、报名费:个人竞技每人100元,其中含保险费用;
个人品势每人60元;团体项目每队200元。
2、各参赛队(参赛人数超过10人以上者)需选派1名裁判员参加本次比赛的裁判工作(随队裁判不得带队),没有随队裁判的单位,须交纳裁判调用费400元。
十二、其它规定
1、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的道服或带有它国国旗的道服比赛;
2、参赛运动员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大赛组委会审查后方可使用;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大会协商确定。其中,裁判员将从北京市各区县中小学校内体育老师(跆拳道教练)进行统一培训和选派,经考试合格且成绩优异者,选入北京市中小学跆拳道比赛裁判组,每年北京市中小学跆拳道比赛优先调用。
十四、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十五、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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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